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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审议通过三部地方性法规
2021-05-10 11:45:28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 (张晋康 曾慧)5月8日下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忻州市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情况。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新亮、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树明出席,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主持。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新亮

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新亮就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他介绍,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转型发展和民生需要,坚持“小切口”精准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圆满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制定出台了三部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新亮介绍,三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推进法治忻州建设的重要成果,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经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3月31日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26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产业支持、产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助力打造我市“中国杂粮之都”,服务杂粮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杂粮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忻州市农业转型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也是忻州市在转型发展上趟出来的一条新路。针对杂粮产业开展“小切口”立法是市委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在这方面国家和省都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属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创新性立法的新的尝试。
       《忻州市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11月3日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28条,从保护原则、保护规划、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代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发挥资源优势,打造旅游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代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法制保障。
       《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经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批准,2021年1月25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该条例共34条,从长城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加强对长城保护,规范利用行为,弘扬长城文化,发扬长城精神,实现永续传承。
       武新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三部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抓好法规的贯彻实施,以法治力量促进我市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型跨越式发展。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树明
       在发布会现场,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树明就三部地方性法规出台的背景、现实作用、目的意义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忻州市新闻中心承办。省、市主流媒体记者30余人应邀参加发布会。

(责任编辑: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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