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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提速!忻州市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
2020-07-24 12:19:09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张晋康 曾惠)7月24日,忻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忻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号文件》)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这两个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忻州市委考核办公室主任刘磊,忻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李宝炎出席,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主持。

       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介绍了忻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号文件》)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这两个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工作,2016年召开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即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开发区建设。用全新的理念视野谋划定位,用全新的思路办法破解难题,用全新的体制机制增强活力,对开发区进行二次创新创业”。去年12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今年1月2日,新的一年上班第一天,省委书记楼阳生履新后第一次外出调研,就深入忻州市调研开发区改革发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牢牢把开发区抓在手上,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使开发区真正成为转型发展的主战场主引擎。随后4月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将开发区考核首次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综上所述,可见省委省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忻州市自1996年获批设立忻州经济开发区以来,多年仅有一家省级开发区。随着2016年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召开,市委市政府将开发区建设提上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调度会研究开发区工作,先后出台了《忻州市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操作管理办法》《忻州市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全省推动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忻州市紧紧把握机遇,明确开发区建设“1724”发展布局和“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发展目标,全市开发区建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获批设立8家开发区(7月8日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开发区数量由过去1个增加到8个,规划面积由原来4平方公里增加到539平方公里,还未获批的6个产业园区也正在积极推动开发区申报设立工作,后续仍将有一定数量的开发区获批设立。

  为了更好发挥开发区的功能优势和体制优势,疏解堵点,激发活力,破题上路,真正确立开发区在全市转型综改、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中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地位,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8家开发区和6家产业园区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考核效应,激励担当作为,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忻州市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

  二、《10号文件》的主要内容
     《10号文件》共八个部分二十三条。这些措施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管用有效易操作,在尊重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对开发区现行工作模式做了必要的政策调整,在体制机制上有较大程度的突破与创新。核心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高开发区用地服务保障水平。在各开发区设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负责开发区划界范围内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区土地报批由管委会组件直报市人民政府。开发区规划用地指标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应保尽保,年度用地计划争取列入省级统筹解决,市县两级年度用地计划向开发区倾斜,确保大项目、好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做好依法授权工作,规划选址、土地预审以及规划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许可等规划审批职能由县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

       二是提升开发区环境管理工作效能。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设部门,对符合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项目,除按规定报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外,其环境影响文件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

       三是建立开发区发展财税支持体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对开发区财政体制单列,实行一级财政,独立核算,设开发区国库。明确财政分成办法,县级财政与开发区财政按照“基数留存、增量分成”的原则进行收入划分。实施增量返还财政政策,对实行一级财政的开发区,每年上划市级税收收入比上年增加部分,由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返还给开发区财政,统筹用于开发区建设。强化税收管理服务,县(市)税务局设立专门机构,集中承担开发区的税收管理工作,对开发区税收实行单独核算考核。

       四是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各开发区设立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授权开发区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市县派驻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水暖电气网的办缴等社会公共事务等事项均在平台办理,做到一个大厅管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开发区承接的具有审批性质的所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项目落地、规划、环评、报建、验收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受理、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并联审批、统一收费管理的“五统一”审批服务机制。推行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出让,在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承诺制改革。

       五是创新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岗位聘任制,给予开发区更大人事自主权,开发区根据编制、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拟定公开招聘方案,自主招聘选聘工作人员。严格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开发区自主核定,总量控制在同级政府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以内,同时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

       六是增强开发区统计工作规范性。开发区统计工作按行政区划实行在地统计,忻州经济开发区依原有体制自行统计,主要经济指标由市统计部门评估审核后纳入当地经济指标统计。县管开发区由所在县(市)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开发区不做重复统计。县(市)统计部门增设开发区统计数据处理权限,对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单列口径数据。

  三、《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分为总则、考核对象和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结果确定和运用、组织领导、附则等七章二十一条。核心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考核对象和主体。明确考核对象为全市省级开发区和县级产业园区,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发区(园区)所在县(市、区)相关领导干部,考核主体为市委组织部和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负责开发区(园区)党建任务及所在县(市、区)党政有关负责人考核,市商务局牵头开发区(园区)的基础性工作考核、项目建设考核和发展水平考核。

       二是关于考核内容。考核总分100分,设置党建任务、基础性工作、项目建设和发展水平四部分考核指标,每个单项考核100分,权重分别占总分的10%、20%、20%、50%。党建任务指标根据开发区(园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设置,主要考核开发区(园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考核开发区(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底线意识、风险意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考核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础性工作考核指标围绕“两规一核定”、“三化三制”改革、开发区设立条件达标情况、开发区申报设立工作推进情况、“九通一平”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数据信息报送和省市赋予随机任务等方面进行设置。项目建设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开发区(园区)结合主导产业、首位产业,新建转型项目、产业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发展水平考核指标按照工业类或以工业为主导的综合类开发区(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园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园区)分类设置。工业类或以工业为主导的综合类开发区(园区)重点考核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园区)重点考核农产品精深加工六大产业集群培育、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园区)重点考核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提升旅游消费水平、发展旅游新业态、生态保护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基础性工作考核和项目建设考核是结合忻州市开发区(园区)工作实际,在《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基础上新增设的。
       三是关于考核方法。开发区(园区)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认真配合做好考核有关工作。党建任务考核主要采取面对面调研的方式,深入了解各开发区(园区)以党建为引领,落实省委“四为”要求的成效,并对班子运行情况、干部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基础性工作考核、项目建设考核、发展水平考核主要通过建立月统计工作制度,实时对数据指标进行监测,准确反映三项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同时以相关印证材料作为依据,实现硬碰硬、实打实考核。
       四是关于结果确定和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开发区(园区)动态管理、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管理以及开发区(园区)所在县(市、区)项目建设年度考核和相关领导干部选拔、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省级开发区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且基本达到国家认定标准的,推荐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园区考核结果优秀且基本达到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为省级开发区。考核不合格的开发区(园区)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开发区(园区),对管委会班子成员优先推荐使用。考核合格但排名下降3位以上的开发区(园区),对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不合格的开发区(园区),对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对所在县(市、区)相关领导干部降级使用。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调整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
       随后,相关部门领导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记者问:市委、市政府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通知》这个文件?文件解决了哪些问题?如何保证文件精神的落实?

       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答:2016年12月,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大会召开,开发区工作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开发区建设迈入快车道。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各项决策部署,一手抓开发区的申报设立,一手抓改革创新发展,全市开发区在数量上不断突破、规模上不断扩张、实力上不断增强,开发区在全市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地位逐步凸显。但在推进开发区工作的过程中,也日益暴露出现行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还有不少的堵点、难点制约着开发区功能优势的发挥。如何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为开发区松绑赋能,赋予更大的管理自主权,激发内生的动力活力,是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课题。为此,市委、市政府结合忻州实际,在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通知》。

  文件针对八个方面提出了八部分二十三项具体政策措施。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地位,为做好开发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第二部分明确成立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优先满足开发区项目用地,极大地提高了开发区用地的服务保障水平。第三部分明确赋予开发区项目环评审批的自主权,提升了开发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效能。第四部分明确开发区财政单列、国库单设、增量返还,有效增强了开发区建设的财力支持。第五部分强调设立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改革政务服务管理,更好地优化了开发区的营商环境。第六部分强调要创新人事薪酬制度,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第七部分明确开发区实行在地统计,切实增强了开发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统计数据的权威性。第八部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对开发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文件在尊重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对开发区现行工作体制做了较大的政策调整,改革力度、创新程度、政策突破非常大,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又一重要的政策性指导文件。

  市委、市政府对于文件精神的落实非常重视,专门以“两办”发文,提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下一步工作措施的意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进度安排,同时也把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列入今年新修订的全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一月一调度,严肃考评考核,切实保证文件的落实落地,有效推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蹚出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2、记者问: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新的《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我市为什么不直接采用省考核结果,还要研究出台《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两者在内容设计与操作上有什么不同?

       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答:今年4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对全省各类开发区专项设置考核指标,单独进行考核。综合考虑我市开发区数量规模、建设水平及统筹推进园区发展的重要性,为了使考核贴近忻州实际,考专考精,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更为有力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加有效地推动全市开发区、园区建设,在基于省考核办法、遵循省考核原则、涵盖省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并以两办文件印发实施。我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相较于省考核办法,有这么几个不同点。

  一是考核对象更广。省考核办法只对全省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考核,市考核办法不仅对开发区考核,同时对尚未升级为开发区的各产业园区进行考核。园区考核参照开发区考核同体系设置,同办法运用,同指标考评,适度降低目标值,这样一方面是为了把园区建设置于与开发区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衡量各园区的发展水平、工作成效,推动各园区加快发展,尽快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推进开发区(园区)建设的责任覆盖到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地位的认识,增强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避免形成“有开发区有压力,没开发区没压力”的错误导向。

  二是考核内容更全。省考核由党建任务和发展水平考核两部分构成,市考核则由党建任务、基础性工作、项目建设、发展水平考核四部分构成,多了基础性工作、项目建设两项内容。基础性工作重点考核开发区规划编制、四至范围核定、基础设施建设、三化三制改革、园区申报设立开发区条件达标与工作推进情况,考核旨在壮大开发区规模、夯实开发区基础、强化开发区功能、优化开发区环境,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项目建设重点考核开发区(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的签约、落地、开工、完成投资、投产情况,旨在突出项目为王理念,紧紧扭住项目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功能优势、体制优势,为忻州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支撑。考核的指挥引领作用更加显明。

  三是考核标准更高。我们坚持自我加压,在标准设定上市考核办法相对于省考核办法更高更严。年度目标值原则上略高于省定目标,在省市考核结果大方向一致的前提下,既确保省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又尽可能争取在全省开发区考核排队取得好名次。在结果运用上更加严厉,明确强调考核合格但排名下降3位以上的开发区(园区)对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县(市)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于省考核排名下降5位的提法。

  总之,《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是在省考核办法基础上,结合忻州实际,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开发区工作各项部署所做的制度设计,对于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园区)改革创新发展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谢谢!

  3、记者问:新出台的《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与原考核办法有什么不同,最明显的特点是什么?

       忻州市委考核办公室主任刘磊答:省委提出“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工作思路,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把转型综改进行到底,努力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子。开发区作为项目建设的主阵地、转型综改的主战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无可推卸地赋予了更高更重的历史使命。新一任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开发区工作,全方位支持开发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措施、新标准、新要求,派出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为适应新形势,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在参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出台了新的《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新办法较原考核办法,有着显著的不同。

  一是突出政治考核。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首位,首次把党建任务作为首要考核指标单列,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考核,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底线意识、风险意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考核,着力推动构建高素质的开发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二是提升考核层次。把对开发区(园区)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原来的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调为市考核办组织考核,考核组织更为专业,考核结果更为权威,结果导向更加有力。

  三是优化考核方式。新的考核办法既有对开发区领导班子的考核,又有对党政领导的考核;既有对开发区工作任务的考核,又有对干部担当作为的考核;既有对发展水平、增长数据等显性成绩的考核,又有对规划编制、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的考核,这种设计更加有利于全面衡量开发区工作水平,科学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明确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细化量化各个等次下的奖惩标准,树立鲜明的结果导向,以结果论英雄、用干部、定绩效,极大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开发区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责任感,考核对工作的促进作用更加显现。

  4、记者问:近年来,我市开发区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请简要介绍一下主要成效、存在短板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忻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李宝炎答: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按照开发区“1724”规划布局,坚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开发区的数量不断增加,实力不断增强,作用愈发显现。一是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推进开发区发展这一重要的政策窗口期,下大力加快申报设立省级开发区作。开发区数量由2016年以前的1家增为现在的8家,面积达到539平方公里。二是紧紧围绕八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和六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谋划主导产业,推进项目建设。今年全市开发区(园区)计划实施项目265个,总投资995.67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154个,总投资646.9亿元。三是紧紧围绕“九通一平”建设,完善开发区功能配套。各开发区核心区电力、燃气、供热、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人防、治污等基础设施逐步形成体系,项目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四是紧紧围绕“三化三制”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开发区坚持对标对表,强化授权赋能,探索管运分离,优化政务服务,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标准地出让,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彰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开发区数量与“一市一国家级开发区、一县一省级开发区”的规划目标还有不少距离,且受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因素影响,申报难度会越来越大。二是开发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区内企业数量少,体量小,传统产业多,成长性、带动性、关联性强的好项目、大项目不足,示范引领作用有限。再者是人才建设滞后,科技创新能力较差,高端专业人才、高技术领军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均显不足。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工作部署,高点谋划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持续加强开发区建设,努力打造开发区体制机制新优势、现代产业新体系、创新创业新生态、绿色智能新标杆、开放引领新高地,把忻州开发区建设成高质量发展的“五新”开发区。

  (责任编辑: 张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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