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 联系热线:13593208963
首页 > 法制建设 > 正文
忻州市公安局:打击整治野外非法用火
2020-04-03 08:09:05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记者 张晋康 王汇融)4月2日,忻州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主持,忻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吕建军介绍了忻州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野外非法用火的情况。

  进入春季,风干物燥,忻州市已进入森林火险易发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忻州市公安机关立足公安职能,认真履职,多措并举,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严打野外非法用火,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是强化落实工作职责。

  有效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忻州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忻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旺火工作方案》、《忻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禁放工作的通知》;市局党委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春节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从分组巡查、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场所管理、禁燃禁放等方面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严明纪律。为了防止春季焚燃桔杆、上坟祭扫等行为引发火灾,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严禁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分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加强巡查管控,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和祭祀品、禁燃烟花爆竹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3月22日发布了《忻州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过严查火灾责任,严惩火灾犯罪,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随着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的增加,烧荒、燎地边等违法情况日渐增多,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让警车跑起来、高音喇叭响起来、宣传标语挂起来”的形式,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分县局在辖区主要道路口、农贸市场、体育场、村委会、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累计张贴各类通告10000余张,横幅标语26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50000余份。责成辖区安装LED显示屏的单位、宾馆酒店、KTV网吧、沿街店铺、住宅小区,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止野外使用明火规定;动员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通过业主微信群,将宣传内容传输至每一位业主。利用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和短信群发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杜绝野外使用明火氛围,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三是严打火灾肇事行为。

  针对日益严峻的防火形势,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防火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切实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警力7200余人(次),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轮回式巡查132000户(次)。今年以来,截止3月31日,全市公安共办理失火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3人;查处野外违规使用明火治安案件186起,其中行政拘留46人,罚款78人,警告62人;特别是3月22日市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来,共查处野外违规使用明火治安案件27起,行政拘留10人,罚款7人,警告10人。

  忻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吕建军介绍了忻州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野外非法用火的情况,并通报了典型案例,省市多家媒体出席发布会。

  附:通报7起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让“人人预防火灾隐患”的观念深入人心,坚决打赢森林防火保卫战。

  一、3月19日18时许,五台山风景区台怀镇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附近山林发生火情,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灾。火情发生后,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急调配专业队伍和先进设备,特别是国家应急管理部调配400人专业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五台山支援。忻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安排,组织力量,开展扑灭工作。经过近40个小时的奋力扑救,于3月21日10时,五台山“3·19”森林火灾明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现场勘查、调查询问、侦查实验、视频分析、物证查找、气象观测等调查情况,现查明,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系一起因人为过失引发的森林火灾。起火时间在3月19日17时29分至17时51分之间,起火部位为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西北角水泥平台上方山坡马道处,起火原因为犯罪嫌疑人梁某华私拉电线,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蔓延发生火灾。

  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已涉嫌失火罪,于3月25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二、3月20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怀从静乐县赤泥洼松沟村放羊至“斜街”(地名)半山坡,找到一个小土坑加热食物,该李从四周捡拾干草,使用打火机将干草点燃,火焰直接将土坑附近枯草引燃,火势蔓延后,李某怀试图灭火,但由于当天风势较大,火焰迅速燃烧至山顶,火势无法控制引起火灾,过火面积约两个山头。

  犯罪嫌疑人李某怀因涉嫌失火罪,被静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三、2月21日晚,原平市子干乡西荣华村民褚某恒在本市滨河东路南放礼炮时不慎将路边的杂草引燃,引发火灾,后被子干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及时扑灭。褚某恒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四、3月15日早晨,忻州市忻府区杨家庄村民杨某红在自家地里给去世的亲人燃烧祭品。杨某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违规使用明火被依法行政拘留。

  五、3月18日,繁峙县柏家庄乡罗家坪村村民郭某孩在自家地里吸烟,随意丢弃烟头引燃荒草造成山坡火灾,后经村民与派出所全力扑灭。郭某孩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六、3月21日上午,岢岚县阎家坪村村民张某恒在其地里焚烧秸秆,被巡查民警发现。张某恒因违规使用明火被处以罚款500元。

  七、3月23日上午,五台县沟南乡东阳村村民张某生在自家地里焚烧地膜、秸秆,被沟南乡防火队员发现,扭送到沟南派出所。张某生因违规使用明火被依法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孙娜)

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