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建忠 杜丽)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61号),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于2020年1月1日零时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此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是继2012年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后的一次重大改革!主要目标任务是实现“一取消、二调整、三确保”。
“一取消”
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价政策,以实际购进的医用耗材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调整”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减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
“三确保”
确保医院良性运行,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确保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
本次改革后医用耗材逐利机制会退出历史舞台。有利于推动合理使用医用耗材,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提供群众满意的健康服务,真正做到为群众减负。
(责任主编:赵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