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则天大街电视台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22时15分,一辆悬挂机动车号牌为晋JJ***0蓝色斯柯达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点附近,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性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因该男性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该男性驾驶员口头传唤至中队进行进一步询问和调查。
经询问及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该男性驾驶员名叫成某峰,男,山西省文水县人,经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成某峰驾驶证信息,成某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2时19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到成某峰体内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2时38分,民警依法将成某峰带至文水县人民医院急诊室由医护人员抽取其体内血液样本送至山西晋龙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155. 53mg/ 100ml.成某峰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案件移交秩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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