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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帮扶组督查把脉 霍州出台河道管理“严十条”
2020-06-08 09:12:07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康林岗)6月5日和6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武玉祥带领水污染治理强化帮扶组在霍州市进行了实地督查。根据强化帮扶组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市委书记李强,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青雁亲自把关,出台了霍州历史上最为严厉的河道管理“严十条”,将河水、河流、河道从日常性的监管上升为制度性建设。

  “严十条”具体包含: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设施;严禁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水围堤、道路、渠道以及提灌取水等;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乱占、乱采、乱堆,禁止向河道内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粪污、动物尸体等废弃物;严禁私自设置排污口,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严禁在河道内清洗车辆以及装贮过油类、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等物质的容器和包装物;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凿井、打井钻探;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以及其它高杆阻水植物;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放牧、养殖、挖筑鱼塘;严禁在河道内戏游玩水、游泳、钓鱼、焚烧;严禁河道外农田灌溉退水排入河道等内容。违者将被严格追责,顶格问责,依法制裁。


  市委书记李强说,霍州出台的这“严十条”,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指示要求的有力实践;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汾河治理,建设美丽山西总体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水污染防治相关安排的扎实举措;是认真落实临汾市决战完胜汾河流域全面退出劣V类水体,确保汾河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的攻坚利剑。

(责任编辑: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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