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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学习“三个规定” 提升履职履责能力
2020-08-07 17:58:36 来源:三晋传媒网

  8月6日,尧都区检察检委会委员召开“尧都区检察院第十六届第四十七次检察委员会会议”。会上,全体检委会人员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再次重申严肃办案纪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仇振芳做了专题讲话。

  “三个规定”的进一步学习,对预防领导干部和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办案,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以开展执法司法“四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干警积极做好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记录、报告工作,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规范办案人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将起到积极的效果。

  仇振芳检察长讲话中说,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必须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要把守规矩,讲纪律养成良好的风气。第一,要讲政治。正确认识“三个规定”的政治性,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普通规定,他是进一规范我们办案的机制,确保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尺度。第二,要讲学习。我们要把学习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党纪国法,学习制度规定,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第三,要讲纪律。全面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切实用纪律规范我们的行为,把纪律意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中。第四,要讲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制度。严格依据制度、规矩去做好日常工作和班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有规矩可守。仇振芳检察长最后强调,我们坚决要把“三个规定”的要求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贯穿到我们的办案过程中,全面提升我们履职履责能力,书写好尧都检察工作的新篇章!(李青珍 通讯员:杨杰)

(责任编辑: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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