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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组建设 反对自由主义——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
2020-05-18 10:08:30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张众悦 通讯员:杨杰)5月13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仇振芳主持中心组会议,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仇振芳同志和党组成员、院党委书记刘伟同志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文进行了领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韶阳同志领读了毛泽东同志1937年9月7日撰写的《反对自由主义》全文。与会人员对党组工作和自由主义的认识进行了讨论发言,最后仇振芳同志作了总结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们团队、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关,在本单位发挥着领导作用;履行着领导职责,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同时,大家针对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十一种自由主义的现象进行了认真对照,对个人自身上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表示一定要克服自由主义,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敢于斗争,增强团结,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仇振芳同志在总结发言中说,“党组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我们党组要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干警公正司法,廉洁执法;我们一定要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做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做表率。在谈到反对自由主义时,他说,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的这篇文章,深刻解析了自由主义的表现及它的危害和根源,我们要学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科学方式,不断改造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要把握大局观,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把思想战线统一起来,共同努力,增强团结;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实现全院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统一,步调一致地前进。

会上,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责任编辑: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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