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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检察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9-11-28 09:15:05 来源:黄河新闻网

11月27日上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行政检察部部长吴青峰出席。现场还邀请到了临汾市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市主要媒体共同参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丽君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李明首先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1件,立案6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4件,办案数据居全省前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法院已判决18件。

据悉,该院对实现“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采取了七项措施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推动法律监督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是突出办案质效。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推动领域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三是完善办案机制。借助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部门的力量搭建沟通平台,推广实行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现场送达制度及诉前圆桌会议制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各县(市、区)院民行检察部门至少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组建专门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

五是开展专项活动。开展“舌尖上的安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湖生态”、煤矸石治理、保健品市场整治及医疗废物处理专项活动。

六是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深入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座谈沟通。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要主动把公益诉讼宣传工作纳入党委、人大、政府宣传的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随后,该院具体介绍了十个公益诉讼案例,即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郝某某划拨土地登记错误公益诉讼案、某渔业养殖有限公司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网络平台餐饮服务提供商违法经营公益诉讼案、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樊家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贾寨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等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贾某某非法占用耕地搭建违章建筑公益诉讼案、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排碱沟被生活垃圾污染公益诉讼案、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村民私自建窑非法烧制木炭公益诉讼系列案、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下一步,临汾市检察机关将,按照“保证数量是基础、提升质量是关键、优化结构是重点”的工作要求,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监督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真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李志峰)

(责任编辑:冯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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