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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法院协助兄弟法院执行 巧妙化解矛盾
2019-08-03 14:17:52 来源:洪洞县人民法院
    7月29日,洪洞法院收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函,要求协助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郭某的一台泵车进行查封、扣押,并对郭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接到协助函后,我院高度重视,指派4名执行干警全力协助兄弟法院执行案件。

 据了解,双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某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某、乔某、洪洞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泵车一台。因被执行人郭某及其泵车均在我县境内,双峰县法院至我县展开异地执行工作,故请求协助执行。

 由于本院执行干警熟悉被执行人情况,多方打听后,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已于2016年将该泵车抵顶第三人王某(化名)。经与被执行人以及第三人沟通,第三人王某表示在法院不查扣车辆的前提下,其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替被执行人偿还60万元(该泵车现值)。考虑到车辆查扣后运至湖南路途遥远,存在一定风险,双峰县法院与我院执行干警一致认为,达成和解协议为最佳解决方案。最终,此次异地执行以巧妙的和解方式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顺利完成。

近来,洪洞法院牢固树立“法院人一盘棋的思想”,积极配合兄弟法院多次异地执行案件,凝聚执行合力,坚决攻坚克难。(王燕艳)

(责任编辑:邰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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