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阳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奇的提请,任命:
马晨啸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常志江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上官先锋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张国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赵建平为县人民法院北留人民法庭庭长;
凌蕊苹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丽云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马谭胜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常志江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张国旗的县人民法院北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责任编辑:郭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