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满红 董艾芳)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度山西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王俊杰、赵林、黄哲霞承办的“盂县宝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盂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入选。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该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是环保执法的基本要求。在该案件中,盂县环保局在发现宝地公司生产活动涉嫌违法后,依法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拍照、询问有关人员,夯实了证据基础,为之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提供了可靠的事实依据。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执法取证行为充分予以肯定,对环保部门重拳治污行为予以大力支持,为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家园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这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向社会公布行政审判十大案例。案例涉及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以及公益诉讼等多种类型。这些典型案例,对行政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对社会生活有示范效应,有利于统一法院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并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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