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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出台流域管理地方性法规
2022-09-13 09:30:18 来源:山西日报
  9月9日,记者从阳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立足于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现状,分别从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共六章三十九条。《条例》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了对矿山环境的治理和修复,认真解决了矿山环境污染及历史遗留的“老窑水”等问题,对滹沱河流域范围内的矿山企业提出“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突出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健全农用废弃物回收机制等方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阳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治理思路,为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下一步,阳泉市将推动《条例》进部门、进企业、进基层,坚持政府为主导,建立市县(区)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深入人民群众、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同推进《条例》落实的良好氛围,切实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阳泉。 (苏晓晨 胡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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