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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坚实的法治“桥头堡” ——垣曲县强化司法基层基础工作纪实
2019-08-13 11:05:00 来源:运城日报

盛夏时节,烈日炎炎。来自市县两级司法局的负责同志一行20多人,对垣曲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观摩之后,赞不绝口。大家感慨地说:“一个山区县,能建成如此漂亮的基层司法所,很不容易,也不简单。”

近年来,垣曲县学习“枫桥经验”抓特色,坚持“三治融合”探新路,围绕法治作用保稳定,注重基层法治实践和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跨进运城市乃至全省第一方阵。

便民环境抓改善

走进华峰司法所,映入眼帘的是宽敞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以前我们所仅有3间瓦房,现在是两层楼房,紧临街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服务大厅就占80平方米,群众来这里寻求法治服务十分方便。”司法所所长张倩说。

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内,有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矫正帮教6个服务台。大厅内安装的法律服务电视屏,滚动播放着农村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在“法小加”法律服务智能咨询机器人前,一位村民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下,正触摸查询土地法规。“真是太方便了,你想了解啥法律,手指一点,机器人就会随时告诉你。”与此同时,司法所开通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基层司法所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办公条件,环境改善了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法治服务搞好了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个法治‘桥头堡’一定要夯实巩固好,作用发挥好。”垣曲县委书记杨彦康在司法所调研时说。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基层法治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该县社会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垣曲”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多年来一直将其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一件大事,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县长麻军泽优先考虑司法所建设投入,并在办公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县委政法委明确要求好事办好,质量上严格把关,毫不含糊。

作为承担司法所建设主体责任的县司法局,在具体实施中真抓实干重落实,下了“绣花”功夫。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鼎力合作。为了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王茅镇将政府大院内7间平房腾出来,面积扩大到现在的150平方米,所里工作人员安心尽心,全身心投入法治服务工作。

原标题:打造坚实的法治“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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